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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税务总局新政策公示汇总 | 政策法规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8月新实施税收政策,小编将政策目录及要点汇总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除新疆、青海、西藏以外的地区,本公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新疆、青海、西藏地区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公布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十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四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烟叶税法》规定,税务总局对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发布,同时取消了《烟叶收购情况表》。对比《烟叶税暂行条例》,《烟叶税法》在内容上未作实质性改动,所以此次申报资料只涉及文字调整。修订后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于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