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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财政局“五举措”破除我市基建项目产权管理“三低”顽疾

信息来源:市财政委    更新时间:2017-10-18    字体大小: 【  】    [内容纠错]

  近日,龙岗区在全市率先出台管理办法,通过厘清认识误区、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部门监管,有效破除各级审计部门多年关注的基建项目竣工后产权管理工作单位申报率低、财务批复率低、产权登记率低的“三低”顽疾,为我市每年过千亿元基建项目加强后期管理,规范资产核算,夯实政府“家底”破局探路。

  一是简化程序,厘清业务申报范围和时限。一是明确设备和房屋购置、规划研究、信息化建设、征地拆迁等4类政府投资项目无需办理财务批复及产权登记,直接按原有程序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二是统一规定单位申报的时限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出具后3个月内。

  二是整合流程,实现财务批复和产权登记管理一体化。一是将财务批复及产权登记工作由原来两个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整合归口至区财政局下设事业单位统一办理,避免单位二次申报。二是将财务批复和产权登记内容合二为一,在财务批复的同时一并明确产权登记事项,实现一体化管理,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是借助他力,切实发挥财务批复功能。一是在财务批复环节全面界定项目形成资产情况,包括资产类型、金额、资产接收管理单位等。二是通过公开招标,引人第三方协审力量,使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做,又避免同一项目涉及多个资产接收管理单位时,相关单位对资产界定和产权登记事项推诿扯皮。

  四是创新方式,建立产权预登记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一是按照“谁接收管理、谁确认登记”的原则,根据工程实物接收管理情况核定产权登记事项。二是对资产接收管理单位为国有企业、市属部门的,项目产权暂时预登记在建设单位名下,建立台账辅助管理,待实际产权单位明确后再进行变更登记。三是通过管理台账动态掌握情况,主动跟踪落实,为强化监管提供支撑。

  五是协同监管,建立登记预警通报机制。一是由区财政局、审计局定期核对基建项目审计情况,确保主办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二是由区财政局通过建立产权登记预警机制,适时对未及时申报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由区发改局通过加强项目稽查力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体系,倒逼建设单位重视和加强“项目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