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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委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工作会议精神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11-29    字体大小: 【  】    [内容纠错]

  2017年11月24日,市财政委召开委务会议,传达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深化财政内控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管理的重要保障,是优化财政管理体系的内生需求。

  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委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财政内控建设工作:一是完善优化,建立健全内控长效机制。内控制度建设要结合财政核心业务,在有效性防控核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其他业务和管理领域;适时开展对现有内控制度的修订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内控制度完善机制;对现有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对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不强的内控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加强监管,实现内控信息化管理。加快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将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防范风险和约束权力,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监控,强化流程控制,通过授权控制和节点控制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对委内主要业务的电子监察和自动预警,达到内部控制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态化的目标;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信息系统测评工作,通过测评查补信息系统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风险。三是强化执行,突出内控检查成果运用。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客观反映内控理念和内控工作的真实情况,揭示内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流程存在的漏洞;定期开展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和执行中存在的缺陷;明确责任归属,加强对内控执行情况的问责,让权力和责任相匹配。四是督导通报,确保全市财政系统内控建设有序推进。要求各区财政部门定期向市财政委内控办书面报送内控建设情况; 及时总结区级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可复制和推广的好经验及好做法,引导带动全市各区财政部门内控建设工作;定期通报各区内控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区财政部门加快内控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