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为契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是我国首批探索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行政单位,我国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典型单位,财政部内部控制建设直联单位之一。在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以下简称内控评价)工作中,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内控评价对照检查,以内控评价为契机,对现有内控系统及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和升级完善,达到了“以评促建”的工作目标。现将市交委内控评价工作做法总结如下,以供各单位学习借鉴。

  一、市交委内部控制体系探索创新

  市交委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探索始于2010年7月。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市交委一直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在财政部会计司的指导和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的帮助下,按照“阳光开放、民主集中、杜绝封闭、分权制衡”原则,设计适合市交委特点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2015年4月24日,人民日报《内部参阅》刊登了《以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创新内控制度的调研》一文,介绍了市交委创新内控制度的经验做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档案馆、河南省、辽宁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等先后到市交委学习“626”财务内控体系实施经验做法。市交委的内部控制有以下特点:

  1.阳光决策下的分权制衡

  市交委遵循内部控制的制衡原理,确定了分权行事的四级决策机制,即实行业务部门例会初审、纪检监察监督小组例会复审、分管委领导业务工作例会审核、委主任办公会审定的阳光决策体系,强化业务、预算、采购、纪检、内审等不同职能岗位间的交叉互审,形成全员参与,上下齐控的局面。

  2.内部控制流程化

  市交委设计了“以预算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 的“626”内控模式,根据工作特点将经济业务划分为62类支出事项,按照每类事项的风险特征,综合运用预算、归口、审批、标准、程序、单据等6大管控方式,明确了每一项支出的审批程序、权限范围、支出标准和对单证票据的具体要求,实行资金全过程管理,保证经济业务和财务信息真实、公开透明。将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和资金的安全可控,最大限度地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影响。

  3.搭建阳光透明内部采购平台

  建立健全了内部政府采购制度,明确自行采购项目操作规程,采购活动实行行政首长制,采购人责任机构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对采购活动负直接责任。确保集体决策、充分研讨、书面记录、有迹可查、公开透明。有效规避了“一对一”谈价的现象,使寻租行为成为“不可能”。

  4.在实践中积极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及升级内控信息系统。

  通过内部控制,市交委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本级单位与下属部门有机地联结起来,顺利实现与业务层级内部控制的对接,共同形成以权力制衡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所有经济活动实行有效管控,各项工作实现了制度规范化、权利清淡化、决策制衡化、财务内控化、监督全程化,将权力锁进制度的笼子。

  二、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扎实开展

  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单位管控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交委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委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有关通知,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1.高度重视,专题部署

  市交委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和评价工作,认真研究上级单位的部署文件,并严格加以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市交委制定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委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工作方案》,方案成立了内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市交委主任担任组长,直接领导,强力推进评价及完善内控体系工作。

  2.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内控意识

  在内控基础性评价开展前,市交委积极安排单位各单位(部门)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委组织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专题培训,帮助各单位(部门)熟悉理解内部控制的要求以及本次内控基础性评价单位层面、业务层面控制的评价内容,为本单位实施内控评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3.采取第三方评价,确保内控评价客观专业

  本次评价指标共涉及12项评价指标、36个评价要点、137个评分细项,评价时间紧迫,为保证内控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整地梳理、评估,市交委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的方式,在确保内控评价工作效率的同时,更客观和专业地分析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建设状况和完善改进方向。

  4.如实自评,按时上报

  严格按照市财政委指标评分方案和评价系统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实、沟通交流等方式对137个评分细项逐条如实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存有疑问时也积极向市财政委咨询,积极推进,不拖延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依托此次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市交委对现有内控系统及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评估,下一步将加快现行内控系统的升级及功能完善,搭建合理可行的内控体系。

  1.升级完善现行内控系统

  系统按照“OA+数据库”、“管好不管死”的思路研发,对内控系统和核算系统有机整合,实现从预算编制、采购管理、会计核算、绩效审计的全口径、全覆盖、全链条、全闭环管理。主要模式为:“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业务与财务并行,项目推进与资金使用全流程同步管控”。系统由预算编制、预算申请、采购管理、财务核算、绩效审计等模块组成。近期拟上线试运行预算申请和财务核算模块,采购管理模块正在抓紧研发。

  2.完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要求,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提高市交委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完善健全包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交接监督管理、合同管理、风险评估管理、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的制度。

  3.汇编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评价检查

  内控体系健全后,市交委将在原有“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与市交委现有组织架构体系、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全链条、全覆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将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全委执行,作为规范整体内部管控工作的依据。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交委将建立内部控制定期评价完善机制,形成对二级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的制度。